外资券商花旗证券申请设立有了新进展期货配资平台。
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有了反馈意见。证监会对申请设立花旗证券的花旗环球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出了6条意见,反馈意见内容涉及包括补充主要股东财务状况、评级展望、证券业务国际排名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花旗证券高管任职资格被证监会问询,反馈意见提及花旗证券拟聘任已经被行政清理的华信证券人员担任合规负责人,是否符合证券公司高管人员任职条件。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外资控股甚至独资来华设立的券商越来越多,截至目前,申请设立审批已获接收的外资券商还有日本瑞穗证券、法巴证券、青岛意才证券、日兴证券等。
花旗证券设立获6条反馈意见
证监会官网披露,对于花旗环球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花旗环球”)设立独资证券公司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花旗证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要求该公司3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回复。证监会在收到回复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其发出反馈意见。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信息,花旗证券申请设立材料于2021年被证监会接收,2021年,花旗环球收到证监会的补正通知;2023年,该申请材料获得受理;2024年证监会下发一次书面反馈;2024年,证监会发布《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具体来看,此次证监会反馈意见如下:
一是,根据申请材料,花旗环球2022年净利润下滑,请花旗环球补充说明原因,并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补充论证花旗环球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关于主要股东“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条件。
二是,请花旗环球补充更新提供近三年长期信用评级及展望,并解释说明2021年惠誉信用评级展望为负面的原因;更新近三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国际排名情况,并补充说明数据来源及权威性。
三是,请补充提供美国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花旗集团及下属花旗环球符合《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第(2)(3)项规定条件的说明。请花旗集团、花旗环球更新提供自身及所控制机构近三年受处罚或调查的情形,结合最近三年被处罚或调查的案件性质、严重程度、整改情况及相关监管机构认可情况,论证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中“自身及所控制的机构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三年的情形;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处于整改期间”的条件。
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版已全文公布,将于2024年起施行。请花旗环球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拟设证券公司章程、内部治理机制设计等与新《公司法》的衔接。
五是,根据申请材料,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拟任合规负责人曾任职于华信证券。请补充说明其是否符合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六是,请补充提供更新的拟设证券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告知承诺书。
外资券商持续扩容
近年来,我国金融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政策实施,外资持续加码中国金融业务,希望申请控股甚至独资在中国设立券商,希望从业务牌照、网点等各方面拉平与国内券商的竞争短板。
在券商开放政策方面,2018年4月,《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并实施,将境外股东持有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放宽至51%。2020年,证监会宣布,自2020年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2023年1月,渣打证券获批设立,于2023年12月获得证监会《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计划于2024年上半年正式展业,成为首家新设的外商独资证券公司。在渣打证券之前已有2家由外商参股变更为外商独资的证券公司,包括高盛证券、摩根大通证券。
中证协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全行业共有17家外资参控股证券公司,其中外资控股9家(外资独资2家),除了上述渣打证券、高盛证券和摩根大通证券,其余外资券商还包括瑞银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星展证券、大和证券(中国)、汇丰前海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证监会官网显示,目前申请设立审批已获接收的外资券商还有日本瑞穗证券、法巴证券、青岛意才证券、日兴证券等。
就进度而言,已经有包括法巴证券、青岛意才证券分别于2022年4月和2022年10月获得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分别被证监会反馈了9条意见和7条意见。
与此次花旗证券获得高管反馈意见类似期货配资平台,青岛意才证券也被问及了高管方面的问题,包括拟任总经理原从广发证券离任的审计报告未见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会计师签字、需要补充意才证券拟任董事长参加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的文件或者符合行业协会规定的可以不参加该项测试的支撑性文件等。